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办法
来源:万思高复
发布时间: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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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化课分数线的划定 按体育(文)、体育(理)分别划定体育类本、专科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线。体育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高职(专科)按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二)志愿设置 1.体育类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本科高校;第二批,高职(专科)院校。 2.体育类两个批次的平行志愿和征集志愿均设A、B、C、D、E、F六所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3.安徽师范大学等体育教育专业(足球教师试验班)招生试点实行单设志愿,符合体育类第一批投档条件且通过足球教师试验班测试合格的考生可单独填报,在体育类第一批平行志愿投档前录取。 (三)投档办法 1. 体育类划线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分别按体育(文)、体育(理),本、专科各划定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线,具体数值参照普通文理科相应批次分数线,根据当年体育专业生源情况确定。 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依照综合分按招生计划的120%确定,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依照综合分按招生计划的150%划定。生源不足则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划定最低控制线。 体育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 2. 在考生分别达到体育(文)、体育(理)文化课分数线后,根据考生志愿,依照综合分排序按招生计划数100%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 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普通文理类单科成绩(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排序。 所有批次投档以考生填报的志愿为准,且均不区分文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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